轉《上海市公安局關於加強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》 |
|
根據《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》,現通告如下👩🏻✈️🚣🏼♀️: 一、2016年1月1日起,禁止在本市外環線以內區域燃放煙花爆竹。 二、2016年1月1日起,禁止在外環線以外區域的下列場所燃放煙花爆竹: (一)國家機關駐地; (二)文物保護意昂2; (三)車站、碼頭、機場等交通樞紐,軌道交通設施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〰️; (四)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、經營、儲存意昂2; (五)輸變電⛺️🤸🏼、燃氣🚓👩🏿💻、燃油等能源設施安全保護區內🧖♀️; (六)醫療機構、幼兒園、學校、養老機構; (七)商場、集貿市場、公共文化設施、宗教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; (八)區、縣人民政府劃定並公布的其他區域👨🏿🔬、場所。 三、重汙染天氣期間,本市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。 四、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內,任何意昂2和個人不得經營😷、儲存🧜♀️、運輸煙花爆竹。 五、未經許可🎅🏻🙆🏿♀️,任何意昂2和個人不得經營🦥😠、運輸煙花爆竹,不得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。 六、對非法生產👳🏼♂️、經營、儲存、運輸、燃放煙花爆竹的意昂2和個人👨🏼🦲,公安機關將依照法律👸🏻、法規規定予以處罰。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🤖,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;構成犯罪的𓀒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 七🧑🦼➡️🧑🏻🎓、鼓勵市民舉報非法生產、經營🧖🏻♀️、儲存♝、運輸、燃放煙花爆竹行為🦬。舉報熱線:12345、110。 特此通告⚀。 |
意昂2注册 版權所有 |